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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      分类:
    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      作者:
      发布时间:
      2017-11-16

      代码:000530200530 简称:大冷股份、大冷B 公告编号:2017-009

       

     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

     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       

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       

      特别提示: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、否决或变更议案等情形,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。

       

          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      (一)会议召开情况

      1、召开日期和时间

      现场会议:201737日(星期二)下午3:30

      网络投票:201736-201737日。其中:

      1)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1737日上午9:30-11:30,下午1:00-3:00

      2)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1736日下午3:00 201737日下午3:00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
      2、现场会议召开地点:公司八楼会议室

      3、召开方式: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。

      4、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

      5、主持人:纪志坚

      6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
     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7216日《中国报》、《香港商报》。

      (二)会议出席情况

      1、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

    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,所持表决权185,413,407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1,776,558股的30.31%

      其中:

    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,所持表决权185,155,657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1,776,558股的30.27%

   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,所持表决权257,75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1,776,558股的0.04%

      2A股股东出席情况

     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,所持表决权126,883,784股,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,276,558股的28.89%

      其中:

     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,所持表决权126,627,034股,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,276,558股的28.83%

   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,所持表决权256,750股,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,276,558股的0.06%

      3B股股东出席情况

     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,所持表决权58,529,623股,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2,500,000股的33.93%

      其中:

      出席现场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,所持表决权58,528,623股,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2,500,000股的33.93%

   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,所持表决权1,000股,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2,500,000股的0.001%

      4、其他人员出席情况

      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,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。

      二、议案审议表决情况

      1、议案的表决方式: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、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。

      2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,经过逐项投票表决,通过了如下决议:

     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216日刊登在《中国报》、《香港商报》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董事会议决议公告。

      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      1、律师事务所名称: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

      2、律师姓名:包敬欣、马男

      3、结论性意见:

      “本所律师认为,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股东大会规则》、《网络投票细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、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” 。

          四、备查文件

      1、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;

      2、法律意见书;

      3、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。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   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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